入夏以来
多地发生“野泳”致人死亡事件
“野泳”再一次敲响生命警钟
(6月16日清晨,湖南烈士公园年嘉湖里,野泳者不顾岸边警示牌在湖里游泳。)
(6月15日傍晚,黑石铺大桥靠东下游处,两名群众野泳体力不支被困江中,水警将她们救助上岸。)
“野泳”不花钱
看似有许多“便利”
但有一个致命缺点那就是安全性差
水中不可预知的因素太多
安全意外事件时有发生
据统计
长沙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江河、水库、池塘等地
溺水情况的发生
大多都是由野泳和不慎跌落造成
以湖南烈士公园年嘉湖为例
前两年,曾有一名铁人三项业余爱好者
尽管水性颇佳
仍因为在水中抽筋不幸溺水身亡
警示牌不是摆设
“在一些野泳场所,看上去平静的水面下却是挖沙后的深坑,亦或是暗流,水底的水草、苔藓物也极易造成游泳者被困或滑倒,还有可能存在对人有害的水生动物等。”
民警提醒,在危险水域,都设置了醒目的警示牌等标志物,请市民朋友不要刻意忽视、漠然以对!不要让生命在无情的河道中消失!
入夏溺水事故高发
成年人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溺水甚至溺亡
而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的少年儿童
则更加容易发生危险
6月13日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提醒
溺水已成为我国少年儿童
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死因
警方安全提示
汛期河水湍急水情复杂,易发生意外事件。湘江亲水平台,战备码头、沙滩公园、文津码头、中山码头、湘江以及浏阳河各大桥梁附近水域、朝阳村摆渡码头、浏阳河婚庆广场河边都是游泳溺亡事件的高发地段,呼吁市民到游泳馆、水上游乐中心等有安全保障的场所游泳。
暑假来临,提醒学生家长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要私自下河游泳或嬉水,建议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到正规游泳场馆游泳。
下水前必须做好热身运动,高温天气,水陆温差大,游泳者容易发生身体不适或腿抽筋现象。
必须携带救生装备。救生装备即是安全保障也是醒目标识。
禁止到航道水域游泳,避免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饮酒后切勿下河游泳,过往事故表明饮酒游泳极易导致溺水意外事故。
遇见溺水事件应立即报警,请专业人员救援,切勿盲目下水施救,避免发生衍生事故。
来源
三湘都市报、治安支队水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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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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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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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