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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约22亿湖南省耒阳市城区水环境综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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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讯:北极星水处理网从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悉,11月11日,湖南省耒阳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启动资格预审。

本项目包括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两个部分:新建项目包括白洋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渔波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顺湖排污管网工程,铜锣州片区主截污干管建设项目,灶市、水东江、蔡子池、五里牌片区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耒阳市第三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存量项目:指白洋渡污水处理厂(包括白洋渡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经营权转让、梅桥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府方出资)。

项目总投资:约.55万元,其中新建项目总投资.99万元,存量项目投资.56万元。新建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竣工决算金额为准。其中存量项目中的白洋渡污水处理厂项目经营权转让价款确定为万元。

本项目新建部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存量部分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方式运作,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府方。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共30年,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总建设期为3年。

详情如下:

耒阳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经耒发改审投78号文批准建设,且通过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评审,经耒阳市人民*府批准,项目实施机构为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运作方式:本项目新建部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存量部分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方式运作,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府方。

2.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两个部分:新建项目包括白洋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渔波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顺湖排污管网工程,铜锣州片区主截污干管建设项目,灶市、水东江、蔡子池、五里牌片区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耒阳市第三自来水厂建设工程。存量项目:指白洋渡污水处理厂(包括白洋渡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经营权转让、梅桥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府方出资)。

2.3项目总投资:约.55万元,其中新建项目总投资.99万元,存量项目投资.56万元。新建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竣工决算金额为准。其中存量项目中的白洋渡污水处理厂项目经营权转让价款确定为万元。最终的经营权转让价款以PPP合同约定为准,但不得超过上述金额。超出金额不由项目公司承担。

2.4股权结构:*府方股东以梅桥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作价入股出资,出资金额为.56万元,占全部股权的19.%;社会资本方出资.08万元,占全部股权的80.%,*府方实际出资金额以梅桥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资产评估价值为准。

2.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共30年,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总建设期为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开始运营日的前一日止;运营期不少于27年,特许经营期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到该项目运营期满之日止,如建设期非因乙方原因延误的,如报批报建、征地拆迁、竣工验收等,建设期与特许经营期相应顺延,各子项目建设期满后即进入运营期。各子项目分别报建、分别实施、分别完工验收、分别运营。存量项目指各存量子项目自正向移交日次日起该子项目开始运营。

2.6回报机制:本项目总体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其中自来水厂的回报机制为*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污水处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回报机制为*府付费(根据财金()10号文,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府付费)。

(1)自来水厂回报机制

本项目自来水厂工程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和配水主管工程,回报机制为财*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进入运营期后由项目公司将自来水在出厂口计量并出售给耒阳市自来水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由市自来水公司按照届时收费价格直接向用户收取自来水费,自来水费存入专用账户,*府方按照供水量和中标的供水服务费单价向项目公司支付供水服务费。

(2)污水厂回报机制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回报机制为*府付费,项目进入运营期后由*府方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3)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回报机制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铜锣州片区主截污干管建设项目,灶市、水东江、蔡子池、五里牌片区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环顺湖排污管网工程,梅桥污水处理厂主截污干管工程(*府资产作价出资金额暂定.56万元),采用*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府付费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后由*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支付期限设置为15年,运维绩效服务费支付至特许经营期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p>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1.4由法定代表人参与资格预审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由授权委托人参与资格预审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1.5参加*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1.6申请人近三年(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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