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落实省、市农村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工程,用好扶贫帮困特殊政策,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县妇联于11月14日,举办朝阳县农村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工程补助金发放仪式,为28名贫困母亲发放项目资金2.8万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和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妇联系统实施了“辽宁省农村贫困母亲脱贫致富工程”,用以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单亲、贫困母亲,经民政认定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中的单亲、贫困母亲,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贫困母亲。
年以来,已为名贫困妇女争取扶持农村贫困母亲脱贫致富项目补助资金22.6万元。